少年儿童是民族和国家的希望,守护“少年的你”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撑起守护未成年人的“保护伞”。在此背景下,为倡导学校及相关方践行学校保护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多项议题讨论,凝心聚力,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谋划策,贡献向上向善的力量。
6月8日,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和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和教师培训学院主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的“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学校保护沙龙”在京举行。该活动邀请了心理、法律、社工、儿童保护及学校实践领域的专家和大咖解读,探讨有关“学校保护”的相关问题和践行方法。
现场参会嘉宾合影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保护处专家陈雪梅、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院长朱生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执行院长高华俊及儿童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执行主任孙博文、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林丹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综合指导处处长张杰、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学院副教授黄晓燕、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副校长李建文、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主任张卫东等嘉宾出席活动。活动在北京举办,并通过凤凰网进行直播。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执行院长高华俊致辞
在致辞环节,中国公益研究院执行院长高华俊表示,《未保法》重新修订后使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具有了可操作性方式,这是司法体系发展的表现。围绕学校教育,中国公益研究院过去在农村社区有儿童主任的网络培训,如何让儿童主任在学校保护中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慈善教育、志愿服务等各种要素的作用,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院长朱生营致辞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院长朱生营认为,今年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儿童福利与保护机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北京师范大学作为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高等学府,很多专家学者聚焦于教育领域,致力于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产出了很多有效成果。
挑战与希望并存,多部门联动助推学校心理服务建设
随着社会竞争增大,代际冲突加剧,叠加疫情影响,学生成长中问题转化成心理问题,心理困惑与问题逐渐增多。沙龙活动现场,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林丹华对我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现状与挑战做出分析与解读。她认为,我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我国中小学生抑郁检出率存在上升趋势;校园欺凌日益严重并带来短长期负面影响;我国中小学生幸福感有待提高;睡眠问题日益严重和突出;多重困境儿童(包括多种留守危险特征、儿童期生活逆境和农村困境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严重。
我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面临着诸多挑战,林丹华指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有待提高。中小学生的发展,是“减少问题“还是“减少问题与促进积极发展”并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发展模式,还是医学模式?她提出了思考。此外,她认为心理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家庭-学校-社区多元互动的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开展。
虽挑战诸多,但多部门的联动关注与行动让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之路充满希望。学校需加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的培训和宣传,推广积极发展的有效项目,做好一级预防与二级干预,形成“问题减少与促进积极发展并重”的困境儿童保护和心理关爱工作新思维。多部门联动、整合专业团队、公益机构、高校等组织,推动对困境儿童心理关怀和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她强调要加大对心理健康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培养,尤其是农村地区心理师资的能力建设,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多部门联动,整合专业团队、公益机构,提升对中小学生的心理关怀能力。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林丹华主题发言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护航“少年的你”健康成长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综合指导处处长张杰现场分享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形势及预防,探讨如何加强法治教育的相关问题。
关于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涉罪主要情况,张杰指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形势趋稳向好。其中,无业人员占比大,文化程度逐渐提高,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明显减少,反映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形势逐步向好;未成年人多发犯罪呈现“三直降三回升”态势,居于前三位的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犯罪数量逐年下降,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犯罪人数开始逐年上升;流动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下降后反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小幅波动,但整体平稳。
虽总体形势趋好,但未成年人犯罪仍是不可忽视、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需发挥其监督的作用。但仍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张杰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对学生价值观念培养、思想道德建设还不到位,可通过家访及时了解学生(侵害人及被侵害人)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
二是,学校作为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主要活动范围,有发现未成年学生是否具有不良倾向的天然优势,但部分学校预防不足,针对校园(冷)暴力或校园欺凌等问题缺乏有效监管和处理机制,需要及时敏锐发现长期受侵害学生且缺乏疏导及关怀。
三是,部分校园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对校内及校园周边发生的欺凌现象缺乏有效监管措施。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监督功能,预防涉未成年人犯罪,张杰强调学校需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校园性侵等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其次,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长效机制——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入职查询制度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制报告制度。此外,还需积极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他还强调,有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至关重要,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创新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吸引孩子,打动孩子,埋下法治的种子。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综合指导处处长张杰主题发言
建设儿童友好的校园环境,共话未保法践行新举措
如何共建儿童友好的校园环境?为了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可以做出哪些新举措?在主题对话环节,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林丹华、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综合指导处处长张杰、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学院副教授黄晓燕、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副校长李建文、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主任张卫东就“多元支持建设儿童友好的校园环境”进行深入探讨,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保护处专家陈雪梅担任主持。
主题对话环节嘉宾合影
儿童友好的校园环境需要具备哪些元素?从儿童发展视角来看,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林丹华认为校园内外部的健康安全的环境、对儿童心理需要的满足、儿童在校园环境中的参与度以及家庭-学校-社区多元互动都是其重要因素。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林丹华
在新修订的《未保法》要求下,学校如何打造儿童友好的校园?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副校长李建文认为友好校园包括安全环境以及儿童心理层面的双重友好。学校要尽可能解决消除所有的安全隐患,为儿童营造人际交往的友善空间。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副校长李建文
3-6岁是儿童发展非常重要的阶段,我国“十四五规划”中强调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结合新未保法的要求,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主任张卫东认为幼儿园新时期的担负着重要使命。因此,对学前教育从业者或幼儿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幼儿教师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需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必须专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山东大学幼教服务中心主任张卫东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提到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儿童保护专员,并引入儿童保护的社会组织。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学院副教授黄晓燕倡议“一校一社工”,与校外专业的社会组织密切联系,全社会形成合力。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学院副教授黄晓燕
未成年人犯罪重在预防,学校在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犯罪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综合指导处处长张杰认为司法工作要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做好普法工作。法制教育是春风化雨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长期的普法过程。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综合指导处处长张杰
伴随主题对话的结束,“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宣传周(2021)”第二场活动《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学校保护沙龙》暂告一段落。专家大咖权威解读,多方探讨多元解决方案,“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宣传周(2021)”致力于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欢迎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