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显著下降,但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仍不容乐观。性侵、虐待、校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仍然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等严重暴力行为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对此,党中央高度关注,全社会高度关切。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经广泛征集、深入研究,从全国各地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大量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中精心筛选出十大优秀案例,并于近日公开发布。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这十起优秀案例中既有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案例,也有对受害未成年人给予司法救助的案例,同时还有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案例。其中不少案例还是全国首例,如全国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例、全国首例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例、全国首例跨省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案例等,相关案例对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显示,福建村民林某多次用菜刀、火钳殴打亲生儿子小龙,年仅9岁的孩子经常挨饿,后背伤痕累累。经多次教育,这位母亲仍不悔改,再次用菜刀划伤孩子的后背、双臂。法院依法撤销林某对小龙的监护人资格,并依法指定该村民委员会担任小龙的监护人。该判决直接推动了2014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另据了解,有的案例所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特别是能够反映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新动向,如校园欺凌、幼儿园虐童、黑恶势力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套路贷”案例、以招聘童星为名利用网络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例等,值得高度重视。
而对于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避免未成年人免遭犯罪侵害,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客观上讲,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诱惑和风险在这些年呈增多的趋势。未成年人通过电脑、手机等等可以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群和五花八门的信息,未成年人使用信息网络,虽有利于他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但另外一方面,由于他们的认识辨别、风险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还比较薄弱,客观上也加大了他们误入歧途或者是遭到违法犯罪侵害的风险。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犯罪侵害,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主要需从以下几方面去努力。
首先,需要每一个家庭学校共同努力。家长和老师是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关注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同时,更要关心重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注重与他们经常进行情感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密切关注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以及他们的社会交往等情况。如果发现问题苗头的,一定要及时介入,切实履行监护、教育和保护的职责。
第二,社会各界也要切实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能作用,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及时发现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要尽职履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延伸帮教和法治宣传工作。相关群团组织也要积极履行专业资源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心理辅导、犯罪预防以及精准救助等工作。互联网企业,一定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社会责任感,要依法封堵有毒有害信息,同时要通过技术手段有效防止避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者遭受违法犯罪的侵害。
最后,未成年人自身也要增强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要自觉地抵制一些低俗、暴力等有毒有害的信息,要控制网络游戏以及使用网络的时间,不能随便与陌生人交友、聊天,要培养自己遵纪守法的意识,如果已经身处险境,甚至已经遭受违法犯罪的威胁侵害的,一定要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者是报警,第一时间要寻求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