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乡村振兴的“慈善模式”

来源:慈善公益报 2021-08-25 15:29:39
如何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帮扶长效机制,以“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为平台,实现精准到村(社区),服务到一线。

慈善公益报(蔡友恒 本报记者 王希文)如何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帮扶长效机制,以“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为平台,实现精准到村(社区),服务到一线。

项目实施近三年 累计筹款超四亿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打造覆盖全省的慈善服务体系,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截至2021年8月20日,湖北省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平台已激活全省17个市、州村社互助基金超1.2万支,发布村(社区)慈善募捐项目6500余个,累计筹集善款近4.2亿元。

据悉,2018年在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指导下,湖北省慈善总会发起实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支持全省村(社区)依托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布慈善项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共建,促进慈善资源与需求对接,为乡村振兴汇聚慈善力量。

项目实施以来,一大批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群体帮扶、疫后恢复重建、基层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等慈善项目相继落地实施,为湖北省乡村振兴作出贡献。2020年9月,中华慈善总会将“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立项面向全国推广实施。

全省联动 协同推进项目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高效利用社会资源,到2024年底,项目平台在全省各村(社区)基本普及,支持村(社区)实施慈善项目超2万个,力争实现项目筹款超10亿元,受益群众超1000万人次。“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平台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社会捐赠主渠道,项目进入常态化、可持续发展阶段。

实施方案强调,按照慈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引导村(社区)通过合法公开募捐平台开展社会动员,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慈善项目的途径,确保捐赠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围绕村(社区)公共、公益需求,发挥各部门政策、资源优势,实行分类支持,做到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并按省级统筹、全省联动、协同支持原则,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协同推进项目实施,促进项目实施环境持续改善。慈善组织要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有关要求,与各部门相关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衔接。

实施方案要求,慈善会作为项目管理和执行机构,要发挥体系联动优势开展联合筹募,整合各类慈善项目资源支持村(社区)发展,为村(社区)提供专业、高效的慈善服务。同时加强对村(社区)用款申请的核实,监督村(社区)严格按照公开募捐用途和捐赠人意愿规范使用资金,做好募捐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专项审计和项目评估等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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