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连续第五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因为舞蹈作品《千手观音》,她为国人熟知,舞台生活之外,她为残障群体发声“代言”。
今年,她的两会提案与残障儿童融合教育主题有关。“让残障儿童进入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是我国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规划、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的客观需要。”
“随班就读”被简化为“随班就坐”
1994年,原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发《关于开展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下称《随班就读办法》)。它作为一项基本教育政策,以最短的时间、最高的效率,保障了更多残障未成年人“随班就读”也提升了这一群体的入学率。
如今26年过去,《随班就读办法》中的部分规定和指引已不能满足融合教育发展的需要。
根据国家残疾人统计推算,0至14 岁的残疾或特殊需要儿童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 年,北京市晓更助残基金会以访谈形式追踪了30名残疾人(包括在校残疾儿童)的就学情况。多数受访的随班就读学生(包括已毕业的)反馈,他们对所在学校缺乏归属感,在校园内获得的专业支持有限,校园生活的融合度不高。
基于此次访谈调查,近日,由壹基金和水滴公益资助支持,融合中国心智障碍者家长组织网络在北京发布了《我的学校——关于残障儿童在融合教育中的真实体验》报告。报告以三个主题“普特之间”“师生之间”和“同学之间”,分别呈现受访者的个人故事。
“残疾学生的校园融入和受教育品质现状,不容乐观。”这份报告也引起了邰丽华的注意,一个名叫贺凡的初一学生让她心疼。贾凡是一个懂事、守纪律的孩子,每天自己起床、准时上学,但因为理解能力不如常人,他跟不上正常的学习课程,也不能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集体类体育项目,比如踢球。“他的妈妈说,我们没有助教老师,学校也没有相关资源,孩子能这样安稳过去就算了。”
邰丽华发现,“随班就读”在某些地方,已逐渐被简化为“随班就坐”或“随班混读”,普通教育的创新理念或方式方法,还没有被残障儿童全面平等地享受到。“融合教育是我国普通教育体系里,一个有机且重要的组成部分。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所以,具有重要实践指导意义的《随班就读办法》也应与时俱进,做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
建议《随班就读办法》与其上位法保持一致
“修订完善《随班就读办法》的前提,是确保它与其依据的上位法保持一致。”
邰丽华介绍,《随班就读办法》是为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而出台的试行指导性文件。26年来,我国先后于 2008 年和 2018 年修订了《残疾人保障法》和《义务教育法》,又于 2017 年签署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明确国家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
“《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都更明确地强调禁止教育歧视、保障残疾人平等教育的权利。而且,《残疾人保障法》更加明确提出发展融合教育和普通教育优先原则,所以,《随班就读办法》应该从总体性和具体实施条款中,与它们保持一致。”
据此,邰丽华介绍了她在此次两会期间将提交的议案:建议修订随班就读相关政策,促进提升特殊需要儿童融合教育。
在新修办法中基于《义务教育法》和《残障人保障法》精神扩大政策对象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肢体障碍、视障、听障、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及多重障碍儿童以及其他有专业评估意见确认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同时,完善残障及特殊需要儿童的鉴定评估原则和程序,残障评估鉴定应当依据多学科综合意见,且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具评估结论和意见。
《新办法》的总体原则应该与《残疾人教育条例》一致,明确残障儿童及其他特殊需要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障的教育歧视。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切实有效落实残障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的方针且保障他们的教育品质和校园生活融合度。
应当延续原有管理机制设置,同时完善以学校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融合教育支持系统和目标管理体系。将融合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管理纳入地方政府部门民生发展考核体系,并建立有效的问责和惩罚机制。